{"data":{"art_code":"AN202611021831331957","attach_list":[{"attach_size":140,"attach_type":"0","attach_url":"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11021831331957_1.pdf?1793647400000.pdf","seq":1}],"attach_list_ch":[{"attach_size":140,"attach_type":"0","attach_url":"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11021831331957_1.pdf?1793647400000.pdf","seq":1}],"attach_list_en":[],"attach_size":"140","attach_type":"0","attach_url":"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11021831331957_1.pdf?1793647400000.pdf","attach_url_web":"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11021831331957_1.pdf?1793647400000.pdf","eitime":"2026-11-02 18:46:13","extend":{},"is_ai_summary":0,"is_rich":0,"is_rich2":0,"language":"0","notice_content":"\n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ST 卓然 公告编号:2026-123\n\n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n\n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n\n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n\n 重要内容提示:\n\n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出具民事判决书,尚未生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n\n 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一及被告二\n\n 涉案的金额:偿还借款本金 98,772,278.87 港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全\n资子公司卓然(靖江)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公司质押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n\n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为一审判决,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公司拟评估后决定是否提起上诉,案件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尚无法确定,最终以生效裁判文书及后续会计处理、审计结果为准。\n\n 一、本次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n\n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卓然(靖江)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卓然靖江”)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国际银行”或 “原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粤01民初2262号)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除冻结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外,另冻结公司部分应收账款以及公司所持卓然(浙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6.11%股权。\n\n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本案《民事判决书》〔(2026)粤01民初2262号〕等文件。现将本案一审判决相关进展公告如下:\n\n\n (一)诉讼案件一审判决主要内容\n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主要判决事项如下:\n\n 1.被告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98,772,278.87 港元。\n\n 2.被告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截至2026年4月29日利息711,453.14港元;自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止,以100,000,000港元为基数,按《贷款合同》约定利率(3个月期HIBOR加1.4%)计息;自2026年5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98,772,278.87港元为基数,按前述利率上浮30%计收罚息。\n\n 3.被告二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卓然(靖江)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追偿。\n 4.如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给付义务,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本公司出质的登记编号 50001034310700000124项下的应收账款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n\n 5.驳回原告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n\n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6,618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公司及卓然靖江共同负担。\n\n 如不服本判决,澳门国际银行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公司及卓然靖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n\n 二、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和后续安排\n\n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诉讼,将对一审判决书进行全面研判,评估判决认定事实、法律适用,审慎评估是否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n\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案件最终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案件后续进展审慎评估潜在负\n债及损失,做好相应财务测算。同时持续跟进本案财产保全冻结状态,积极与各方沟通,尽力缓解公司流动性压力。\n\n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n\n 1.本次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最终结果、实际需承担的债务金额、付款时点均尚未确定,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若后续生效判决要求公司履行大额偿付义务,将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n\n 目前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应收账款、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对公司部分资金支取、资产处置形成限制,对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n\n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持续跟进本案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高度注意投资风险。\n\n 四、其他风险提示\n\n 1、本案最终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尽管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应诉,坚决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但诉讼程序本身存在固有风险,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尚有多起未结诉讼案件,若后续法院作出不利于公司的生效裁决,公司需承担支付相关款项、利息等责任,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密切跟进案件审理进展,遵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财务报表中充分预估可能产生的负债或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n\n 2、2026年9月2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1.16元/股,总市值2.71亿元,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截至2026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已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2026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上证科创公函【2026】0516号),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10月29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2026-118、2026-119)\n\n 3、截至2026年10月15日,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合计人民币\n59,489,390.64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0%,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38.12%。截至2026年10月2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逾期债务金额合计57,527.9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总资产的6.98%;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9,4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9%。银行账户冻结、债务逾期等情形,已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n\n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n\n 特此公告。\n\n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n 2026 年 11 月 3 日\n","notice_date":"2026-11-03 00:00:00","notice_title":"*ST卓然: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page_size":1,"page_size_ch":0,"page_size_cht":0,"page_size_en":0,"security":[{"market_uni":"1","short_name":"*ST卓然","short_name_ch":"*ST卓然","short_name_cht":"*ST卓然","short_name_en":"SUPEZET","stock":"688121"}],"short_name":"*ST卓然"},"succes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