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art_code":"AN202610091830268312","attach_list":[{"attach_size":121,"attach_type":"0","attach_url":"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10091830268312_1.pdf?1791583009000.pdf","seq":1}],"attach_list_ch":[{"attach_size":121,"attach_type":"0","attach_url":"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10091830268312_1.pdf?1791583009000.pdf","seq":1}],"attach_list_en":[],"attach_size":"121","attach_type":"0","attach_url":"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10091830268312_1.pdf?1791583009000.pdf","attach_url_web":"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10091830268312_1.pdf?1791583009000.pdf","eitime":"2026-10-09 17:56:24","extend":{},"is_ai_summary":0,"is_rich":0,"is_rich2":0,"language":"0","notice_content":"\n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6-048\n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n\n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n\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n重要内容提示:\n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n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n\n(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n\n(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滴水湖南岛 1 号会议室\n(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n\n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9\n\n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3,472,370\n\n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n\n 份总数的比例(%) 56.6043\n\n(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n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葛意达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记名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丁蔚律师、刘宜矗律师出席了会议并作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n(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n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n2、董事会秘书陈旭滢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n二、 议案审议情况\n\n(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n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n\n 审议结果:通过\n表决情况:\n\n 同意 反对 弃权\n\n 股东类\n\n 比例 比例 比例\n\n 型 票数 票数 票数\n\n (%) (%) (%)\n\n A 股 73,037,816 99.4085 434,354 0.5912 200 0.0003\n\n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n\n 审议结果:通过\n表决情况:\n\n 同意 反对 弃权\n\n 股东类\n\n 比例 比例 比例\n\n 型 票数 票数 票数\n\n (%) (%) (%)\n\n A 股 72,828,600 99.1238 643,570 0.8759 200 0.0003\n\n(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n1、 非累积投票议案\n\n 同意 反对 弃权\n\n 议案\n\n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n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n\n (%) (%) (%)\n\n 关于续聘\n\n 会计师事\n\n 1 务所的议 1,438,700 69.0862 643,570 30.9042 200 0.0096\n 案\n\n(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n\n 本次股东会中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按非累积投票制,已获得出席本次股\n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二为普通决议议案,按非累积投票制,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n三、 律师见证情况\n(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n律师:丁蔚、刘宜矗\n(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n\n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n\n 特此公告。\n\n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n 2026 年 10 月 10 日\n","notice_date":"2026-10-10 00:00:00","notice_title":"*ST景谷: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page_size":1,"page_size_ch":0,"page_size_cht":0,"page_size_en":0,"security":[{"market_uni":"1","short_name":"*ST景谷","short_name_ch":"*ST景谷","short_name_cht":"*ST景谷","short_name_en":"YJFC","stock":"600265"}],"short_name":"*ST景谷"},"succes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