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art_code":"AN202609281829965540","attach_list":[{"attach_size":230,"attach_type":"0","attach_url":"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09281829965540_1.pdf?1790634138000.pdf","seq":1}],"attach_list_ch":[{"attach_size":230,"attach_type":"0","attach_url":"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09281829965540_1.pdf?1790634138000.pdf","seq":1}],"attach_list_en":[],"attach_size":"230","attach_type":"0","attach_url":"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09281829965540_1.pdf?1790634138000.pdf","attach_url_web":"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09281829965540_1.pdf?1790634138000.pdf","eitime":"2026-09-28 20:10:23","extend":{},"is_ai_summary":0,"is_rich":0,"is_rich2":0,"language":"0","notice_content":"\n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6-061\n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n\n 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n\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n\n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n\n 特别提示:\n\n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n\n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出资人组会议已通过的决议。\n\n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n 益调整方案》\n\n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n\n (一) 会议召开时间:\n\n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9 月 28 日 14:30\n\n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9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15\n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n\n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n\n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n 1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n\n\n (四) 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管理人,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罗希先生。\n\n (五)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n\n (六) 出资人组会议出席情况\n\n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4 人,代表股份 68,672,771 股,\n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3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00 股,\n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2 人,代表股份 68,671,971 股,\n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359%。\n\n 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合计持有\n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072,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n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072,257 股,占公司\n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n\n 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3 人,代表股份 52,600,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n份总数的 19.94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n权股份总数的 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1 人,代表股份 52,599,714 股,占公司有\n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424%。\n\n 4. 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代表通过现场、通讯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n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n\n 本次会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n\n 审议《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n 2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n\n\n 1.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129,27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n99.2086%;反对 537,501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27%;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n\n 关联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控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盛邦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3,613,192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的 12.74%。\n\n 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72,257 股,占出席本次\n出资人组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n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057,013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n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67%;反对 537,501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n份总数的 1.021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n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n\n 4. 审议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公司重整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n\n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n\n 1、律师姓名:彭月、陈艺\n 3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n\n\n 2、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n\n 四、备查文件\n\n (一)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n\n (二)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法律意见书。\n\n 特此公告。\n\n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n\n 董事会\n\n 2026 年 9 月 28 日\n\n 4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n\n","notice_date":"2026-09-29 00:00:00","notice_title":"*ST西发: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page_size":1,"page_size_ch":0,"page_size_cht":0,"page_size_en":0,"security":[{"market_uni":"0","short_name":"*ST西发","short_name_ch":"*ST西发","short_name_cht":"*ST西發","short_name_en":"TIBET DEV","stock":"000752"}],"short_name":"*ST西发"},"success":1}